今年以来,昌都地区把“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投入,将平安创建工作从基层抓起,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在“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中,昌都地区各级组织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总揽全局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坚持分步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平安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5项原则。各县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投入,确保每年在“平安乡镇”创建工作中投入的资金最少不低于5万元。完善基层组织,加强村民委员会、村民调解组织、村民联防组织、村民草场委员会、村民水资源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在“平安乡镇”创建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员综治责任岗和综治联系户制度,不断提高乡镇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与此同时,昌都地区把“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把平安创建活动有机地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与新农村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地区政法、综治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大预防、打击犯罪力度,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平安创建活动中,昌都地区坚持走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最热切企盼的事做起;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声势大、气势足、气氛浓的平安创建氛围。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昌都地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能力,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动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齐抓共创的浓厚氛围。
新闻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