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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将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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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生活有保障,这已不再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特殊待遇。今年,拉萨市率先启动个体人员养老保险。 &n...

    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生活有保障,这已不再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特殊待遇。今年,拉萨市率先启动个体人员养老保险。

    个体人员到哪里去缴纳养老保险金,需出具什么手续,对户籍有没有限制,按月缴还是按年缴,缴费标准是什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是多少,就个体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拉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对户籍没有限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1张2寸照片、1张1寸照片,到所在地(市)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个体参保缴费基数为上年西藏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原则上按年缴纳。西藏男性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为55周岁,女性为4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如果个体参保人员在拉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拉萨市社保中心将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和档案。个体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由于就业等各方面原因,到其它省市就业,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其工作所在地。



新闻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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