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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2 |
| 作者:晓勇 |
| 摘要: 近日,拉萨市城关区政府助学资金正式启动。从2007年起,城关区政府每年从区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政府助学资金,城关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应届贫困生可享受城关区政府提供的助学资金。这项教育惠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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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拉萨市城关区政府助学资金正式启动。从2007年起,城关区政府每年从区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政府助学资金,城关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应届贫困生可享受城关区政府提供的助学资金。这项教育惠民政策为该区贫困学子顺利就读高中、大学并完成学业提供了基本的经济保障。
逐门逐户走访贫困学生家庭
2007年6月,拉萨市城关区政府就着手进行城关区政府助学资金筹建工作。城关区教育局及时拟定了《城关区政府专项助学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政府专项资金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就建立政府助学专项资金事宜及时向城关区所属各乡、办事处进行了宣传。下达了做好贫困生登记工作的协调函,部署了有关筹备工作任务,各乡、办事处对各辖区内贫困家庭学生进行了初步登记申报。
为了使申报结果真实可靠,城关区教体局组织工作人员,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逐门逐户走访方式,对各乡、办事处登记申报的非“低保户”贫困学生的家庭具体经济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调查结束后,城关区教体局对每名被登记申报的贫困生建立了个人档案。据统计,2007年城关区各乡、办事处初步登记申报贫困生403人,教体局调查审核后拟定180人为资助对象。
切实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城关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政府专项助学资金工作,要求有关部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切实把这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并明确表示,从2007年起,城关区每年要从区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政府助学资金,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阳光操作,严禁资金的挤占、挪用,坚持“一卡通”制度,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品学情况,逐年发放助学资金,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
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为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好助学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2007年12月19日,城关区政府组织教育、民政、监察和各乡、办事处召开助学工作安排会议,就做好2007年拟资助学生和公示及复审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各乡、办事处及时安排所辖村、居委会做好公示单的张贴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整个公示过程为期7天。公示期间,城关区教体局、民政局、监察局对公示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未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后,城关区教体、民政、监察等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就今年拟资助贫困生登记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结果表明,所登记申报的学生均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贫困学生,符合有关资助条件。
截至目前,城关区开展了登记申报、摸底调查、建档立制、公示复审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政府专项助学资金的筹建工作全面就绪。
(责任编辑 扎巴旺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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