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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2008-7-23 |
| 作者:雷鹏 |
| 摘要: 7月22日下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为组长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西藏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执行情况与自治区副主席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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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为组长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西藏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执行情况与自治区副主席德吉交换了意见。
马如龙说,6月23日至7月1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林芝、昌都等地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有关地区行署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组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到,森林法律法规在西藏得到了较为全面的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前提,充分发挥林业生态效益,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构建生态文明,为西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西藏的林业工作正在依法、有序地开展。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方对森林法制宣传力度不够;重点林区队伍建设滞后;森林保护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工作难度大;林业产业开发相对落后。
在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提出的建议后,德吉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就此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相关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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